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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是一种卫生用品,一般指戴在口鼻部位用于过滤进入口鼻的空气,以达到阻挡有害的气体、飞沫进出佩戴者口鼻的用具。
口罩的分类
依据适用标准不同,口罩分为医用口罩、颗粒物防护口罩、普通口罩三大类。
01
医用口罩:
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普通医用口罩。
商品编号63079010.10
医用防护口罩
01
执行国家强制标准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相关要求,适用于医务相关人员的高级防护,有效阻止空气传播的感染因子,过滤效率不小于95%,防护等级较高。口罩为无纺布材质或塑料涂层织物材质,不带呼吸阀,分为三层。医用防护口罩按照GB19083采用“1级”“2级”和“3级”的说法来表示过滤效率等级。一般1级就可以达到N95/KN95的过滤效率(过滤效率≥95%)。
医用外科口罩
02
符合医药行业标准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相关要求,适用于医务相关人员的基本防护,阻止血液、体液和飞溅物的传播,可抵抗细菌和病毒,防护等级适中。口罩为无纺布材质,分为三层,外层阻水、中层过滤、内层吸湿。
普通医用口罩
03
符合相关注册产品标准(YZB)或医药行业推荐性标准YY/T0969-201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相关要求,一般为无纺布材质,适用于普通环境的一次性卫生护理,难以阻隔致病性微生物,防护等级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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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颗粒物防护口罩
商品编号63079010.90
颗粒物防护口罩
符合国家强制标准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相关要求,适用于防护各类颗粒物的自吸过滤式防护用品,不适用于防护有害气体和蒸汽,不适用于缺氧环境、水下作业、逃生和消防用呼吸防护用品。由于没有防渗透的要求,不能用于医疗机构防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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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普通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商品编号63079010.90
普通口罩
普通口罩包括棉布口罩、合成纤维口罩等,这类口罩没有强制性标准要求,主要在于防寒保暖,避免冷空气直接刺激呼吸道,但几乎没有任何防尘防菌效果,在流行病高发期和雾霾天气,这类口罩几乎没有作用。
规范申报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2022)》的规定,企业申报口罩新增要求申报品牌要素,应明确申报以下要素:
税则 号列 |
商品 名称 |
归类 要素 |
价格 要素 |
6307.9010 |
口罩 |
1.品名 2.成分含量 |
3.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
通过研判发现口罩规范申报常见问题是将成分含量申报为“100%无纺布”,根据《税则注释》无纺织物是将纺织纤维定向或随意取向粘合而成的片状或网状织物,所用纤维可以是天然纤维或化学纤维,申报“无纺布”不属于成分范畴,不符合申报规范。
归类要点
(一)税号调整情况
2020年3月20日,为准确统计口罩进出口数据,海关商品编号实施更新,将口罩的商品编号:63079000.00(纺织材料制未列名制品)拆分为以下两种:63079000.10(口罩)和63079000.90(其他纺织材料制未列名制品)。
2022年,根据《协调制度》转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调整,口罩税号由6307.9000(口罩)调整为税号6307.9010(口罩),最惠国税率6%。
(二)归类常见风险
口罩与呼吸器具归类混淆
根据《税则注释》,品目63.07包括由多层无纺织物构成但不可更换过滤层的防尘、隔味口罩,不论是否经活性碳处理或中间夹有一层合成纤维;
品目90.20(其他呼吸器具及防毒面具,但不包括既无机械零件,又无可互换过滤器的防护面具)不包括仅由多层重叠纤维织物构成并不带可更换过滤元件的隔绝灰尘、气味等用的口罩,不论其是否经活性碳处理或具有合成纤维中间层的;
以及外科医生、护士等在对病人进行诊治时所用的纺织材料制口罩。由此,申报可更换滤芯的简易呼吸器具应归入税号9020.0000,税差2%。
非纺织纤维材质口罩归类错误
数据分析研判发现,企业申报口罩成分为“100%聚氨酯”,应按塑料材质归入税号3926.9090(其他塑料制品及品目39.01至39.14所列其他材料的制品),税差4%。
口罩佩戴指南
(一)普通公众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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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公众这些情况要佩戴口罩
(1)处于商场、超市、电影院、会场展馆、机场、码头和酒店公用区域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时
(2)乘坐厢式电梯和飞机、火车、轮船、长途车、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3)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4)医院就诊、陪护时,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时
(5)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
(6)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2.普通公众戴口罩时要注意这些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3)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4)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千燥、通风处
(二)高风险岗位人员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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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人员要全程佩戴颗粒物防护口罩,主要包括:
(1)跨境货车、火车运输、装卸等工作岗位
(2)境外冷冻食品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等冷链运输岗位
(3)负责入境航班、火车、汽车的司机、乘务员、保洁员、搬运员等岗位
(4)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邮递物品等的海关工作人员
(5)机场、航班等保洁员、行李搬运等地勤人员
(三)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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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工作期间一般接触人员(包括门诊和普通病房医护人员,保安、挂号、导医、收费、药房等人员)须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
(2)接触潜在污染物人员(保洁人员、护工、水暖工、化验室工作人员等)须全程戴颗粒物防护口罩
(3)接触病人或感染者岗位工作人员(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医护人员、鼻咽拭子采样人员等)须全程戴医用防护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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