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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为落实《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环办监测函[2021]435号)要求,加强温室气体监测量值溯源体系建设,支持试点城市监测评估试点工作,保障重点温室气体监测数据准确可比,我站联合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编写了《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要求(试行)》、《环境空气甲烷高精度监测量值溯源技术要求(试行)》、《环境空气二氧化碳、甲烷标准气体高精度光谱法定值技术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要求”),请予以参考。上述三项技术要求是目前开展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的质量基础,是前期阶段性工作的成果,后续将根据工作进展进一步完善。